面对这复杂的世界,实现个人的理想很容易变得渺茫。但是,与其说人生必须要接受这种不完美,不如说是没有坚持心中的信念战斗下去,没有勇气可以在追逐理想的途中,展现自在的笑容;没有勇气可以在失败跌倒的时候,仍然有一颗坚强的心告诉自己挺住,再战,前面就是春光明媚的理想世界!

砍树事件,不是一个法盲,而是一群法盲。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07-11 11:43:55 / 个人分类:笔记本

查看( 70 ) / 评论( 8 )
小区的砍树事件,是最近比较热门的新闻,随着媒体的报道,我发现造成这个事件的起因基本上是比较简单的。
如果简单的表述一下我的看法,那就是砍树事件——不是一个法盲,而是一群法盲。
如果一个业主的在家里种植的花伸出外面影响了其他小区业主,那么保安有没有权利不经过当事人擅自处理?
我认为是不能擅自处理的,小区的业主在购置房屋时,分摊了公共面积,可以说小区公共地方是小区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。业主的花伸出外面,业主有使用公共地方的权利,由于花草是自然生长的,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尊重业主使用了公共地方的权利。
因为小区的公共地方是小区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,所以小区的主业们对公共地方的使用具有最终的管理权。
也就是说,如果有一户人家使用公共地方影响了小区业主的生活,那么就应该对公共地方的使用实行管理权来处理。
保安首先应该通知当事人业主,伸出外面的花草应该剪掉。
如果当事人不同意,那么保安就应该寻找有关人士召开业主集体开会来协商处理,包括通知当事人来答辩。
一般而言,召开业主大会就能最终处理这件事情了。如果当事人拒不接受,从人性的角度来看,保安也不用立即处理,可以两三天后再执行,期间可以让当事人自行处理,也可以找居委会做一下当事人的思想工作。
我想经过这样的处理过程,才是和谐小区的相处之道。
最后,那些砍树的人也是法盲,应该没收非法所得。
人与人之间的相处,最重要的是尊重和沟通。

TAG: 物业管理 和谐小区 砍树 沟通

angelwang的个人空间 angelwang 发布于2007-07-11 11:47:45
有道理!
冬风的个人空间 冬风 发布于2007-07-11 11:47:52
..
默言的个人空间 ywx 发布于2007-07-11 12:50:02
好忠肯的评论,本人绝对支持,事实上是应该要这样去做才能维持和谐的小区管理。 本人身为该小区的业主,却到现在才知道此事,实在觉得太不关心小区的事情了。以后要注意。谢谢你。
小龙虾的个人空间 小龙虾 发布于2007-07-11 12:51:48
对!对!
法律意识太低了.
意气用事的人太多了.
空格发布于2007-07-12 09:13:27
有不同意见!
LZ说他们是法盲.我不那样认为.那么简单的损坏公私财产违法行为,肇事者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.只不过是他们平时行为嚣扬跋扈,就是说"恶惯唑".这样的人怎样都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的 ~~有哪个坏人会说自己是坏人呢
DESIGN的广告专栏 DESIGN 发布于2007-07-12 11:44:51
要分析整个过程。
要检讨的不仅仅是砍树的当事人,还有负责小区管理的人。
风再起时 落雨路 发布于2007-07-12 11:45:59
同意LZ说法!
小李老母飞刀的个人空间 小李老母飞刀 发布于2007-07-14 09:47:08
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!!
我们现在是没一样做得到!~~~
我来说两句

(可选)

Open Toolb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