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人寿福如东海终身寿险(7月10日停止销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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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7-02 16:39:29
新华人寿福如东海终身寿险(A款)(分红型)
| 产品名称 |
新华人寿福如东海终身寿险(A款)(分红型) |
|
| 险种类别 |
保障保险 |
| 所属公司 |
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|
| 投保范围 |
6个月-65周岁 |
| 缴费方式 |
趸缴 |
| 保险期间 |
终身 |
| 保险责任 |
一、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,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%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,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,本合同效力终止。
二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,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,本合同效力终止。
上述“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”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。 |
| 综合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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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产品特色 |
福禄双全:“福如东海A”既有终身保障又有终身分红,具有保障与储蓄积累并重的特点。分期交费,中、前期更多体现寿险保障的功能,交的少,保障高,所谓“福”,爱家体现;后期年老时随着红利保额的不断累积,加之最后的终了红利,对个人和家庭都将是一笔不小的财富,所谓“禄”,增值积累,老有尊严。
如日中天:“福如东海A” 具有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障,充分体现被保险人作为家庭支柱的责任与爱心,是家庭经济安全的可靠基石。
东山再起:“福如东海A”特别富含全残保障责任。即便在身体全残的状况下也可能通过保险金给付重建人生,甚至拥有新的谋生途径。
海纳百川:“福如东海A”作为终身寿险,具有很强的储蓄积累性,分红增额进一步强化了产品的保值增值特色,可通过减保提前支取现金价值,灵活安排养老、创业、旅游、健康等多重人生计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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